7月,我国以及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一些新规将实施,将给进出口贸易带来不少新变化。以下是部分新规信息。
01 国内新规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推广至全国海关
6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shenyang_customs/zfxxgk4391/fdzdgknr57/lzyj24/3423120/3736677/index.html
海关总署调整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近日,海关总署公布《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实施。从《公告》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出口方面为:对涉及出口钢坯、生铁的24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695642/index.html
澳门CEPA项下部分产品原产地标准将被修订
据海关总署,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经修订的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我国与泰国、毛里求斯互认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
2021年6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43号公告,7月1日起,增加输泰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
企业申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目的国为印尼、新加坡和泰国,企业可自助打印证书,不需要手动签字和盖章。目的国为东盟其他国家的,申领证书方式保持不变,仍需在证书上手动签字和盖章。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harbin_customs/467898/467899/3729292/index.html
(图片来源:unsplash)
02 欧盟新规
欧盟增值税新规落地
自2021年7月1日起,欧盟新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定将开始生效,将在商品抵达收件人所在目的国或地区征收,且于法规生效后,仅须通过单一窗口申报增值税,可避免于欧盟数个国家或地区登记、收取及缴纳不同税率增值税的成本。自非欧盟国家进口的商品价值低于22欧元者,将不再免予征收增值税。
欧盟的电子商务增值税新规旨在简化跨境电商B2C销售的增值税合规负担,确保增值税的征收遵循目的地原则,并实现跨境电商和欧盟实体卖家的公平竞争。
欧盟CE标志产品的代理人制度
根据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市场监管法规(EU)2019/1020》要求,自2021年7月16日(当地时间)起,大部分带有CE标志的商品在欧盟境内(除英国以外)需要欧盟负责人作为其商品合规的联系人。
对此,欧盟发布了25条技术指令(每个指令针对特定的产品类别),除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所有欧盟内带有CE标志的产品均受此法规约束。如玩具、电子产品、个人防护装备、机械、建筑商品、燃气设备、休闲和私人船艇、压力容器以及测量设备等。
2021年7月16日起进入欧盟的带有CE标志的大部分产品,产品包装需贴有欧盟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被海关扣留或退运,请出口企业予以关注。若出口企业的产品无欧盟内成立的制造商、进口商时,建议出口企业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授权代表(欧代)。
公告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2019R1020
欧盟对铝转换箔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1年6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转换箔产品(Aluminium Converter Foi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对涉案企业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16.0%-29.1%。
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0.021毫米、无背衬、除轧制外未进一步加工的铝转换箔,铝转换箔卷的重量超过10公斤。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607 11 19 (TARIC编码为7607 11 19 60和7607 11 19 91)。
(图片来源:unsplash)
03 海外国家新规
海合会对铝合金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6月15日,海合会国际贸易反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对自中国进口的铝合金产品(Plates, Sheets,and Strip, of aluminium alloys, of a thickness not exceeding 8 mm but greaterthan 0.2mm, except those polished, coated, heat treatable, and aluminium canstock used for beverage cans and its lids. )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决定自2021年7月22日起征税,税率为33%,期限为5年。
海合会成员国包括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也门7国。
巴西:调降23种产品进口关税
巴西经济部对外贸易委员会(Camex)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于6月7发布第197号公告,调降23种产品进口关税,以确保货物正常供应。该清单包括农业原料、化学品、印刷油墨和隐形眼镜等。上述产品将实施关税配额,进口税关税减免至0或2%,最多365天。
公告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197-de-2-de-junho-de-2021-324771274
埃及:原定于7月1日实施的ACID进口新规推迟至10月1日
6月23日消息,原定于2021年7月1日强制实施的埃及ACID(Advanced Cargo Information declaration)新规推迟至10月1日。届时所有进口的货物,收货人必须先行在当地系统预报货物资料以获取ACI Number,提供给发货人,此(ACI)Number要求强制显示在提单上和舱单上。如果无法提供ACID号码,货物将会被强制退回装运港及处以罚款!
斯里兰卡:央行再次调整出口商外汇支付比例
斯里兰卡央行宣布将出口商外汇收入中须兑换成卢比的比例由10%再次调回至25%,即出口商须在获得外汇收入30天内,通过持牌商业银行将收入25%兑换成卢比。针对原料或中间品进口比例高且国内无相关替代品的出口商或出口产品加工企业,可适当提高外汇支付比例。同时,央行货币委员会将根据外汇市场流动性和官方外汇储备水平,视情调整对出口商外汇支付比例。
古巴:暂停接受美元现金支付进口关税
6月15日,古巴海关总署在Cubadebate发布消息称,古巴央行21日起暂停接受美元现金存款,因此海关暂停接受美元现金在边境支付进口关税及服务费用。
(图片来源:un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