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全面开展2022年度对外直接投统计年报工作,根据《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统计年报、月报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履行申报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予以通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统计执法。请各企业及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年报申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年报
(一)填报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对外直接投资批准证书”并已开展对外投资业务,且在境外企业持股达到或者超过10%的对外投资企业。若正在筹备中或尚未外汇汇出的企业或机构不需要参加本年度年报。
各报表填报范围详见下图。
(二)截止日期
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上报相关年报数据,未按时上报的企业将不予补报。企业因未上报年报导致无法申请专项资金的自行负责。
(三)填报网址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点击“企业端”,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
登录后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非电子钥匙用户)-“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请先点击左侧条目栏中的“境内投资者管理”、“境外企业信息管理”,核对更新境内外企业信息,再进入“年报信息管理”填报各表。
(四)注意事项
1.请负责填报年报的人员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填报,详细参阅各表下方的填表说明,弄清主要指标概念和计量单位后填报,切勿乱报、错报、漏报数据。填报过程中确实不明白的问题请及时咨询。
2.关于数据口径、系统操作等问题,可在“走出去服务港”微信公众号搜索“年报怎么报”查看最新版本信息,更详细的说明可参阅《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附件1)和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应用企业端操作手册(附件2),以及“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数据填报指南(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zxbs/dwtzhzxx/sjtb.shtml)。
3.账号密码遗忘的企业,可填写《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发送至服务邮箱fec@ec.com.cn,2个工作日内处理,技术支持人员每日定时统一进行密码重置处理并回复邮件,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支持电话:010-67870108-1-4 咨询。
月报
除上述年报工作需在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外,在此友情提示月报注意事项。月报为每月10日前完成对上一个月的月度数据填报。若上一个月没有变动的企业无需填报,也不用做零申报。
各报表填报范围详见下图。
数据来源:上海市商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