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实现了年内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预期目标,达成了一份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投资协定。
谈判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与传统的双边投资协定不同,这份中欧投资协定是一份全面的投资协定,不仅涉及投资问题本身,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问题,涵盖范围更广,标准和水平也更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冯仲平称,“协定内容丰富,着眼长远,谈判内容也都是围绕双方最主要的关切点和利益点,针对性强。”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崔洪建称,中欧投资协定达成后,将解决投资涉及第三国,管辖权限、法律权限不匹配问题,也会降低中国企业对欧投资的行政成本,提高投资便利性和透明度。“长期以来,中欧经贸合作在贸易领域更集中,相互依赖程度高,但在投资领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让贸易、投资两个‘轮子’转起来,有利于巩固双边经贸关系。”
(图片来源:网络)
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
平衡主要体现在,一是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二是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互利共赢主要体现在,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将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协定对双方企业将带来哪些利好
刚才提到,协定着眼于制度型开放。高水平的市场准入承诺将为双方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高水平的公平竞争规则将为双边投资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市场准入方面,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实现与《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对接。欧方也在协定中对我承诺其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
此外,针对本身不歧视外资、但对企业设立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场准入限制,双方还将承诺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不对企业数量、产量、营业额、董事高管、当地研发、出口实绩、总部设置等实施限制,并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及人员入境和停居留。
公平竞争规则方面,双方立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共识。
协定还包括可持续发展议题的相关内容
中方一贯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纳入与经贸有关的环保、劳工议题已成为近年来国际经贸协定的重要特征。基于上述考虑,协定对与投资有关的环境、劳工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双方将促进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处理好吸引投资与保护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并遵守相关国际承诺。
协定将于何时生效
下一步,双方将开展文本审核、翻译等工作,力争推动协定早日签署。此后,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
谈判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与传统的双边投资协定不同,这份中欧投资协定是一份全面的投资协定,不仅涉及投资问题本身,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问题,涵盖范围更广,标准和水平也更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冯仲平称,“协定内容丰富,着眼长远,谈判内容也都是围绕双方最主要的关切点和利益点,针对性强。”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崔洪建称,中欧投资协定达成后,将解决投资涉及第三国,管辖权限、法律权限不匹配问题,也会降低中国企业对欧投资的行政成本,提高投资便利性和透明度。“长期以来,中欧经贸合作在贸易领域更集中,相互依赖程度高,但在投资领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让贸易、投资两个‘轮子’转起来,有利于巩固双边经贸关系。”
(图片来源:网络)
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
平衡主要体现在,一是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二是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互利共赢主要体现在,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将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协定对双方企业将带来哪些利好
刚才提到,协定着眼于制度型开放。高水平的市场准入承诺将为双方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高水平的公平竞争规则将为双边投资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市场准入方面,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实现与《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对接。欧方也在协定中对我承诺其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
此外,针对本身不歧视外资、但对企业设立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场准入限制,双方还将承诺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不对企业数量、产量、营业额、董事高管、当地研发、出口实绩、总部设置等实施限制,并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及人员入境和停居留。
公平竞争规则方面,双方立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共识。
协定还包括可持续发展议题的相关内容
中方一贯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纳入与经贸有关的环保、劳工议题已成为近年来国际经贸协定的重要特征。基于上述考虑,协定对与投资有关的环境、劳工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双方将促进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处理好吸引投资与保护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并遵守相关国际承诺。
协定将于何时生效
下一步,双方将开展文本审核、翻译等工作,力争推动协定早日签署。此后,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