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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公司维护合规事宜

开曼公司在融资或者股权交割以及增资时有可能会牵扯到最终所有权的变更,此时客户一般会及时申报,但是涉及到股东董事合伙人的个人信息的变更,客户容易忽略了此类申报义务。下文将根据开曼群岛相关法规,给客户与拥有开曼公司的读者温馨提醒。
 
企业最终所有权有所变动
 
企业的最终所有权有所变动,请30天内连同最新的结构图通知我们
 
罚款:
 
如违规,公司将受制于『限制通知书』,并可处以25,000美元起的罚款和可能被监禁。
 
企业变更
 
企业的董事/高级职员/一般合伙人、股东/有限合伙人和最终受益人的详细信息有任何变更(例如更新了护照、新住址、实体名称变更等), 请尽快通知以遵守相关申报的限期;
 
罚则:
 
未能在变更后30天内提交已更新的RODO,罚款为CI$500 ,持续违规者每天额外罚款CI$100;
 
未能在注册办事处保存最新ROM,罚款为CI$500,持续违规者每天额外罚款CI$100;
 
一般合伙人如未能在变更后21天内更新RLP(有限合伙人登記冊) 属简易罪行,罚款为CI$10,000;
 
一般合伙人如未能在注册办事处保存最新RLP,罚款为CI$500,持续违规者每天额外罚款CI$100; 及
 
未能及时向注册代理人提供最新最终受益人信息,可处以CI$25,000起的罚款和可能被监禁。
 
企业活动性质变化
 
企业的活动性质有任何变化,也请尽快通知。
 
如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络贵司专属的顾问或者后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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