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6部门12月1日联合发布通知就《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内容包括降低「跨境理财通」业务准入门槛,扩大试点范围,优化办理流程等,旨在进一步支持大湾区建设,促进「跨境理财通」试点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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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试点始于2021年,随着业务运行发展,市场主体对扩大参与试点机构范围、产品范围和额度的需求日益强烈。
基于此,《征求意见稿》结合大湾区跨境理财的市场需求,明确了降低「跨境理财通」业务准入门槛,扩大试点范围,优化办理流程等内容。例如,「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门槛从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将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等。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持续优化,「跨境理财通」的参与人数和投资规模有望进一步增长,将为大湾区金融业务发展带来新契机、注入新动能。
据了解,「跨境理财通」试点是全国首个专为个人投资者设立的金融互联互通机制,也是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的重要尝试。
个人投资者同比增四成
进入2023年,参与「跨境理财通」的投资者数量和资金汇划规模均大幅增长。截至9月10日,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的个人投资者6万人,办理资金跨境汇划金额67亿元。其中,2023年以来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的个人投资者新增1.9万人,同比增长40.1%;办理资金跨境汇划金额44.8亿元,同比增长4.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