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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填报,这些事项要注意~

最近,有小伙伴在后台留言想了解《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该如何填报,今天我就给大家安排上了,我们一块来了解一下有哪些填报注意点吧~
 
详情

要注意的是
 
如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需进行勾选,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
 
申请年度 
 
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任一公历年度。
 
拟享受协定名称 
 
申请人向缔约对方申请享受的中国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签署的税收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名称。
 
具体协定名称及可享受条款点击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70/
 
拟享受协定条款 
 
申请人向缔约对方申请享受协定的条款,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常设机构和营业利润、财产收益、国际运输、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受雇所得)、演艺人员和运动员、退休金、政府服务、教师和研究人员、学生、其他所得等。每行填报一个条款,如涉及两个以上条款的,请另行附报说明。
 
拟享受协定收入金额
 
填报与该《税收居民证明》有关、申请人取得的拟享受税收协定的收入金额。每行填报对应协定条款的拟享受税收协定的收入金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填写按照合伙协议或分配协议计算的合伙人应取得的收入金额。收入金额为外币的应按照填报申请表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为人民币金额。每行填报一个条款,如涉及两个以上条款的,请另行附报说明。
 
预计减免税金额 
 
填报与该《税收居民证明》有关、申请人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在缔约对方减免税收金额。即:按照缔约对方法律规定计算的应缴纳税款金额与按照税收协定计算的应缴纳税款金额之差。每行填报对应协定条款预计减免税金额。减免税金额为外币的应按照填报申请表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为人民币金额。每行填报一个条款,如涉及两个以上条款的,请另行附报说明。
 
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等规定判定情况。选“是”时应附送相关资料。
 
此处相关材料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如无住所,申请年度在中国境内是否居住累计满183天
 
填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等规定判定情况。选“是”时应附送相关资料。
 
此处相关材料是指: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年度是否连续满6年(含6年)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等规定判定是否连续满6年情况。
 
境内分支机构名称、境外分支机构名称
 
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时填报。
 
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所在国家(地区)、所在地
 
中国境内注册的合伙企业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时填报。
 
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名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负责人、个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名并/或者盖章,并填写声明日期。
 
附申请表下载网址
 
申请表下载点以下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ssxd/201904/t444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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